3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
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
三级。
3.1 一级资质标准
3.1.1 企业资产
净资产 1 亿元以上。
3.1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
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铁道工程(或桥梁工程或隧
道工程)专业高级职称;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
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
人,且施工员、测量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试验员、材
料员、标准员、机械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
少于 200 人。
3.1.3 企业工程业绩
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,其
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累计 150 公里以上Ⅰ级铁路综合工程(不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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括铁路电务、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);
(2)2 座全长 1000 米以上铁路隧道;
(3) 座单跨 32 米且桥长 100 米以上的铁路桥梁;3
(4)2 个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
场;
(5) 个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2
工程(不包括铁路电务、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)。
3.2 二级资质标准
3.2.1 企业资产
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。
3.2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
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铁道工程(或桥梁工程或隧
道工程)专业高级职称;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
称人员不少于 40 人。
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
人,且施工员、测量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试验员、材
料员、标准员、机械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
少于 100 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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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.3 企业工程业绩
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,其
中至少有第 1 类所列工程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累计 60 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(不包括铁路
电务、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);
(2)3 座全长 100 米以上铁路隧道;
(3)8 座单跨 24 米的铁路桥梁;
(4)3 座中间站;
(5)2 个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
综合工程(不包括铁路电务、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)。
3.3 三级资质标准
3.3.1 企业资产
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。
3.3.2 企业主要人员
(1)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。
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
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铁道工程(或桥梁工程或隧
道工程)专业中级以上职称;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
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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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
人,且施工员、测量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试验员、材
料员、标准员、机械员、劳务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
少于 50 人。
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
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
3.4 承包工程范围
3.4.1 一级资质
可承担新建、改建 3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,
以及Ⅱ、Ⅲ、Ⅳ级铁路工程施工(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
跨大于 64 米的桥梁、全长 3000 米以上的隧道,以及铁
路电务、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
工程)。
3.4.2 二级资质
可承担新建、改建 15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、30
公里以下Ⅱ、Ⅲ、Ⅳ级铁路工程施工(不包括钢桁梁、
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 32 米的桥梁、全长 1200 米以上的
隧道,以及铁路电务、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
资质范围内的工程)。
3.4.3 三级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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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承担新建、改建 15 公里以下Ⅲ、Ⅳ级铁路综合
工程的施工(不包括钢桁梁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 24 米
的桥梁、全长 200 米以上的隧道,以及铁路电务、电气
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)。
注: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、桥梁工
程、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、站场、路基、轨道等专业
职称。 |